假设陈麦真的是律师,可否不经当事人同意而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?这就是需要判断此信息属于什么类型的信息,根据《律师法》第38条规定: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,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。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,应当予以保密。但是,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。一般情况下,律师应该遵守保密义务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不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。通过拆包等方式按图索骥,我们发现还有更多异军突起、流量蒸蒸日上的APP,比如全美最大直播购物独角兽Whatnot、美版某鱼Poshmark、英国首家直播电商平台OOOOO、知名电商SaaS平台 LiSA,西班牙版'Whatnot' GeekSquare,他们竟都拥有一个共同的“幕后功臣”——声网,属实是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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